**SHARING NONSENSE**

神 必在 沙漠 開江河 ; 在 曠野 開道路

昨天
在電車上聽到兩個中國人的對話
怎麼開始不知道
怎麼結束也不知道
只知道我聽到的談話內容大概是這樣的:

A: 你叫你爸準備三百萬澳幣不就好了
反正你都要準備兩百萬了
也不差這個一百萬了
B: 嗯
還是跟XXX結婚算了
她是PR
更容易
A: 可是你又不愛她
B: 反正假結婚就行了
A: ㄟ 假結婚也是要四, 五十萬的
你以為不用花錢啊
B: 反正可以拿到PR就得了
已拿到PR就把她甩了
A: 那你不把錢交給政府不更容易嗎?
墨爾本我是不知道
但是我可以肯定
阿得雷德行
你只要交給阿得雷德政府三百萬澳幣
我肯定你就是PR了
而且你也不吃虧
只要把錢交給他們的政府两三年
你也知道澳大利亞的利息有多高
两三年後你再把錢拿回來你又可以多賺一筆
PR又給你拿到了
反正你都叫你爸準備兩百萬了
也差不了多少了
B: 是差不了多少
可是那個最快也是明年一二月的事情了
A: 那時也行啊
反正是越快越好
現在肯定行
明年年頭也可以
可是一两年後我就不懂了
B: ....
我: .....(下車了...)


原來這麼多有錢人
原來這麼多人這麼想要PR
想想
別的不說
就當是真的有這樣的事
叫我爸拿個三百萬給我"買"個PR絕對是不可能的事
三百萬澳幣真的是太多太多太多了
大概九百萬馬幣了 (兩千萬人民幣??)
天啊 真的是超級的多
我覺得啊
要PR還是乖乖讀好書 考好英文
跟著法律一步一步走
申請到就留下來
申請不到就回家吧
世界這麼大
不可能沒有我容身之地吧?

It's...

Tell Me~

You're Lucky Number...

What did you say?